本项目通过追踪一宗发生在深圳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反映最近15年中国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中,农民工的角色、作用及地位。该项目得到了奥斯陆大学法学院挪威人权中心的资助。
报告摘要
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转型呈现出的一个重要图景是劳工权利之严重失落,尤其是数以亿计在城市边缘奋斗的农民工,他们作为劳动者和普通公民的各项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在各种结构性和制度性的社会背景下被严重剥夺与侵害,贫穷的农村、农民工以及他们的家属构成了一个庞大的社会底层群体,并形成一条弱势累积的社会生态链。当权利失落导致的系列恶性事件积压到这个群体无法承受的时候,必然带来一系列的反弹与爆发,并威胁到社会的安全与发展。从2002年4月开始,ICO劳工支持中心为188名深圳建筑工人与其公司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提供援助。在持续的追踪与法律援助过程中,我们发现,这宗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几乎集中体现了中国最近10年来经济社会转型期间劳动关系变迁的主要图景,反映了近10年来中国劳工权利失落与受侵害的主要现实状况和背景因素。本案工人所在的企业是一家国有建筑企业。建筑业是农民工进入最早、最普遍的行业,也是最危险、最辛苦,劳工权利受侵害最严重的行业。中国大陆实行的户籍制度是本案当事人的身份困境的主要原因,我们可以据此研究中国户籍制度对农民群体的歧视性待遇已经是造成社会不公正的主要根源之一。20世纪80年代中国大陆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农民开始突破体制的藩篱进入城市打工,然而政策制订者和政府一直强调对农民的流动进行有效地控制。于是,各地政府和劳动行政部门纷纷成立了负责管理农民流动的职业中介部门和劳动力流动管理部门,承担着向外输送劳动力和控制劳动力流动的功能。本案的188名农民工就是由政府的劳动力就业服务机构输送到深圳来的。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本来是政府的主要功能,然而这些公共服务却演化成为巨大的经济利益,变成政府官员与企业合谋以中饱私囊的工具,这就是政府角色的错位和缺位。
从法律角度来分析,本案提供了户籍制度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之重要分析视角,显示出中国体制和社会转型过程农村劳动者在异乡或城镇工作所遭遇的歧视而导致的法律问题与现实困境。同时,该案漫长的诉讼过程以及高昂的诉讼成本也反映出司法制度在保护外来工权益方面难以有效发挥作用,因为现有的劳动争议司法处理制度,即“ 一裁两审 ”的劳动案件审理制度诉级过多、审限过长,没有能够考虑外来劳工的实际困境, |